●點交情形→點交●
1‧13建號建物於假扣押案112年12月18日查封時,債務人於現場稱建物與停車位2個(地下二層編號5、地下一層編號19)目前均由本人使用,經檢視建物無增建,本件拍定後點交。
2‧拍賣標的經查相關主管機關後,並無發生非自然死亡情形,亦無發生過火災事件,亦非屬列管之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損屋,惟建物實際狀況仍須經專業人員辦理相關鑑定及偵測始能確定是否為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屋,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請應買人注意。
《臺北地方法院案號:112年度司執正字第157393號,清償債務》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特別提醒投標地點:台北市忠孝東路四段300號10樓,洽詢電話:(02)8771-1168
謄本資料 [謄本]:總坪數67.54坪<@96.7>[主建坪27.60坪,附屬坪4.00坪,公設坪35.94坪(建號:24)][RC造/住家用]
●前次移轉日:103.6.3,合作金庫,查封日:112.11.2
●他項權利:1‧兆豐商銀,4019萬,設定日:103.7.16 2‧新鑫股份,1200萬,設定日:109.3.13 3‧中租迪和,2500萬,設定日:111.4.29 [完工日: 089 . 04 . 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