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交情形→有點交●
1‧本院於113年6月5日偕同地政人員、鑑定人員履勘現場,拍賣建物雖有重新裝潢,但內部仍有壁癌,屋後有目測10公尺以上溪河,無護欄。
2‧增建部分依現況點交。
3‧第1172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且有被拆除或遭他人主張權利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以上開事由提出爭執。
4‧拍賣建物屋齡老舊,投標人應自行評估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之特殊情事;再囑託龜山分局派員查訪,依訪查所得資料,並未查得有非自然死亡之相關訊息,亦無勘察相關紀錄資料,請應買人參考、注意。
5‧本件拍賣之建物,本院卷內依通常調查所得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相關資訊,已於備註欄載明;其他非本院依通常調查所可得知之資訊,則非拍賣公告應記載事項,拍定後均不得以拍賣公告未記載而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6‧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7‧181地號為道路用地,屬公共設施用地,土地取得方式為徵購,需地機關為桃園市政府工務局,請投標人自行向該機關洽詢並評估是否參與投標,風險自負,日後不得以無法容積移轉等因素要求撤銷拍定。《給付票款》
[他項權利: 拍後塗銷]
【建物面積】
1‧桃園市龜山區永和街福德巷15號,建號241,2層樓加強磚造,1層:87.79,2層:95.79,騎樓:8,持分全,合計:191.58㎡
2‧同號(未保存),建號1172,4層樓,1層:10.89,2層:16.08,3層:111.87,4層:85.43,持分全,合計:224.27㎡(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
謄本資料 [謄本]:總坪數57.95坪<@37.1>[主建坪55.53坪,附屬坪2.42坪],另增建坪67.84坪(建號:1172)[加強磚造/住家用]
●前次移轉日:105.4.9,新鑫股份有限公司,查封日:113.4.23
●他項權利:1‧聯邦商銀,636萬,設定日:108.7.29 2‧聯邦商銀,84萬,設定日:108.7.29 3‧聯邦商銀,720萬,設定日:108.7.29 4‧新鑫股份有限公司,330萬,設定日:112.3.10 5‧張ΟΟ,1000萬,設定日:112.5.3 [完工日: 059 . 04 . 04]